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阎王论蛆

陈金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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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天,阴间的阎王爷办完公事后觉得烦闷不安,便破例带领手下的判官鬼卒等随从到野外荒郊去游览和考察。

  来到一个粪坑旁,看见里面有些蛆虫在蠕动,阎王就命令判官作记录,发了一条指示:“以后在适当的时候,让这些蛆转生为人吧。”判官如实将阎王的话记在了记事本上。

  他们继续漫游,在一片坟区中,又看见在一处腐烂的棺材里,有一些蛆在人的尸体上爬动。阎王以坚定的语气又发了一条指示:“这些蛆应当打入十八层地狱,永不得超生。”

  判官记录后不解地问阎王:“同样是蛆虫,您的判决为什么如此不同呢?”

  阎王正色地讲解道:“粪蛆虽下贱,但尚有人弃我取、废物利用的精神,此辈属庸碌之士,所以应当使它们转生为人。而尸蛆这东西,专门去吃人的脂膏血肉,冷酷残忍,属性恶贪婪之辈,怎能使它们转世为人呢?倘若一不小心还让它们做了官,那么阳间的百姓,岂不是要受它们的加倍毒害吗?”

  判官听后恍然大悟地叹息道:“怪不得前不久,阳间的百姓受尽了苦难而怨气冲天,原来是一不小心让一群‘尸蛆’逃到阳间去了,以后我们得加倍小心才是。”

  这个故事巧妙他说明:人世间的贪官污吏是如同“尸蛆”般的东西,吸人血、食人肉。“尸蛆”能从阎王手下逃出来,一方面是“阎王”的过失,另一方面也证明“尸蛆”的生存和发展能力非同一般,所以应当群策群力不断努力,将“尸蛆”从阳间清除掉,押回阴间,力争将它们永远打入十八层地狱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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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小山书斋 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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